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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19-06-17 09:00:37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主要职能

 负责学校安全和保卫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维护学校政治稳定,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的渗透、煽动和破坏。

(二)、组织开展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实施校领导和上级机关作出的保卫工作部署和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

(四)、负责监督、指导、检查各学院、各部门落实治安、消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保卫责任制的开展情况,督促隐患整改。

(五)、做好维护稳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的动态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六)、负责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加强治安管理,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负责校门门卫管理和校内巡逻;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疏导内部矛盾,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内部治安纠纷和校内交通事故,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八)、加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有计划、有步骤的在重点要害部位和人、财、物较集中的场所安装监控报警装置,并加强监控报警的值班和管理,保障公私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九)、对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扑救初始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扑救火灾和查处火灾事故。

(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学校集体户口、暂住人口的登记、办证及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保密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白塔校区自行车和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

(十三)、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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