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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发布时间:2020-03-31 15:20:15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云南省放宽新生录取进入学校落户政策,凡参加国家统考,被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将户口迁回原籍地(含乡村)、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就业单位或学校社区集体户。

二、昆明呈贡区落户优惠政策:落户呈贡区能享受到由呈贡区政府出资为辖区常住人口购买的家庭财产盗抢保险(云南省是首家)。公安机关对常住人口也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免费办理;办理报考驾驶执照、护照、身份证、车辆落户、购房等手续更加方便快捷。

三、迁移户口到校的云南省外学生,提供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原件,迁移证内必须有身份证编码,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凡录取通知书中的姓名为户口薄或迁移证的曾用名者,必须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更正后方可落户。

迁移户口到校的云南省内学生,提供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居民户口薄复印件(正反两面)和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不需要户口迁移证。

以上材料在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交学校保卫处户籍管理员,由户籍管理员整理汇总后,统一组织学生前往辖区派出所落户。

四、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请填:云南中医药大学(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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