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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9-03-25 10:14:16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二级学院(单位、部门):

春季来临,风干物燥、牢记消防安全,远离火灾,天气变暖,遇明火极易燃烧而引发火灾,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提高自防自救水平,希望校内各部门加强对学生、教师、职工宣传教育。

1、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二级学院(单位、部门)要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潜在隐患风险,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到岗、到人,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消防安全。
    2、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并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切实防范电气火灾。
    3、学生宿舍、公寓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超负荷用电和乱拉乱接电线;宿管工作要严格落实岗位消防责任制,强化值班巡查,严格管理消除消防隐患。
    4、人员密集场所(如:食堂、宿舍公寓、图书馆、博物馆、实验楼、教学楼、现教信息中心、会堂、室内运动馆等)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加强检查、演练,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整能用。
    5、及时检查并更换残破老化的电线,正确敷设电气线路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和过载保护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
    6、要求餐饮从业公司或个人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器具,严禁私自拆除、改装、迁移,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器具损坏、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及时报修。
    7、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提前熟悉安全出口、灭火器材位置,熟悉疏散逃生路线;遇有紧急情况,保持镇定,可将毛巾、衣服等浸湿捂住口鼻,选择就近安全出口有序撤离,切勿乘坐电梯。

8、校内电动车应选择合格可靠产品,出现故障及时维修。必须在专门地点充电,充电时间不宜过长(充满即止),禁止占用消防设施专用电源,禁止在楼梯间、安全通道处、房间内充电。

9、各型汽车内严禁放置打火机、罐装喷剂等受热易发生爆炸的物品;车主要定期对车辆维护保养,防止电线老化和接触不良;车载灭火器要定期检查,确保有效安全可用。

                                   保 卫 处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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